公司合并注意事项为以下几点:
1.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;
2.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,撤销其合并行为,使合并归于无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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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合并后公司承担债务。
法律快车提醒您,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。公司合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合并的,债权人可以要求偿还全部债务。
《公司法》第四十三条【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】
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本法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
1.公司合并需要通知员工。
2.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以及新设合并。
3.吸收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完全成为一个公司,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,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,一共涉及到两个公司。
4.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合并成为另一个新的公司,一共涉及到三个公司。
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
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。
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,被吸收的公司解散。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,合并各方解散。
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三条
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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